Beamex的条款和条件因(最终)客户的位置而异。如果您位于其他地方,请使用这些链接查找T&C。

法国:条件générales du Beamex护理计划- Beamex SAS
美国:Beamex护理计划条款和条件- Beamex, Inc。
英国:Beamex护理计划条款和条件- Beamex有限公司

在下面,您可以找到特定于服务的附加条款和条件,除了Beamex一般销售条款,适用于所有Beamex护理计划设备服务计划的销售和提供Beamex Oy Ab(地址:Ristisuonraitti 10, FI-68600 Pietarsaari,芬兰)。如果Beamex一般销售条款与以下提供的Beamex护理计划附加条款之间存在任何差异或冲突,则应以Beamex护理计划附加条款为准。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上面的按钮下载Beamex护理计划附加条款的pdf文件。

Beamex oy ab护理计划附加条款(1/2021)

1.定义

1.1服务系指本协议第3条规定并由订约供应商向客户提供的服务。
1.2设备指本协议项下客户用于设备维护的测量设备。
1.3缺点系指本服务实质上不符合本协议所述内容。

2.构成服务对象的设备

构成服务目标的设备列于供应商的要约或本协议的附件中。

3.服务范围

3.1在本协议期限内,在考虑到第6.1条所述的服务费后,客户有权接受并获得以下设备服务:

a)设备校准。校准包括将客户设备的性能与已知精度的标准进行比较。执行校准时,将遵循供应商的程序。设备的校准应由经认证的校准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在本条款中,“年”指协议的每12个月)。如果客户要求设备必须每年校准一次以上,则此类额外校准应视为第4.1条所述的额外服务。校准期间,供应商应(i)清洁设备;(二)检查装置的工作状态;(iii)进行竣工测量;(iv)如有需要,调整装置,使其符合规格;(v) 执行左测量;和(vi)如果可用,安装新的固件升级,其中可能包含新的和/或改进的功能。

b) 文件。关于设备的校准,供应商应提供一份校准证书,以证明设备的性能与已知精度的标准进行了比较。该证书将包括供应商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所有必要要素。

c) 延长保修期。任何MC2系列、MC4 MC5和/或MC6系列产品包括在设备应保证按照供应商的标准硬件保修条款6(6)年(从设备的装船日期从制造商的前提),提供标准保修期尚未过期等任何设备。

d)修复。修理因意外损坏而对设备造成的损坏。如果设备损坏是由意外损坏造成的,供应商应自行选择修理或更换设备。维修范围仅限于每台设备每年发生一次事故。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设备出现迹象或供应商有其他充分理由认为损坏是由于误用、在异常环境条件下使用或设备未按照使用手册和/或用户指南使用或储存造成的,供应商没有义务维修或更换设备。

e) 更换耐磨部件。以下因正常磨损而失效的耐磨部件每年最多可更换一次:手带、肩带、薄膜键盘、可充电电池和显示屏屏蔽/触摸面板。

f)返回装运。订约供应商应按照订约供应商的运输指示和指导方针,以标准运输方式免费将本协议项下维修过的设备退还给客户。客户要求的加急装运费用将另行开具发票。

g) 年度校准通知到期。不迟于设备校准到期前四十五(45)天向客户的技术联系人发送年度电子邮件提醒。

h) 服务台服务。远程服务台服务,为解决与设备相关的技术问题提供帮助。根据第5节所述的服务时间,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访问服务台服务。远程帮助台支持至少提供英语版本。

3.2校准和维修的周转时间。供应商应尽其最大努力使校准的周转时间不超过五(5)个完整工作日,前提是客户至少提前十(10)个工作日安排校准。尽管有上述规定,上述任何FB/MB系列温度干燥块的目标周转时间为15(15)个完整工作日。供应商应尽其最大努力使修理的周转时间不超过二十(20)个完整工作日,前提是客户已计划至少提前十(10)个工作日进行修理。在安排维修时,用户必须详细说明导致需要维修的缺陷或损坏。周转时间以从设备在供应商的校准服务设施收到之日起至设备离开供应商的校准服务设施所经过的工作日为单位计算。

4.附加服务

4.1除上述第3.1条所列服务外的任何其他服务均视为本协议范围之外的附加服务(“附加服务”)。如果双方同意提供额外服务,客户应按照供应商当时的服务价格表支付额外服务费用,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5.服务时间

5.1供应商应在以下服务时间履行其服务任务和职责: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4点(供应商住所时区),公共节假日除外。

6.服务费用

6.1本协议每十二(12)个月期间的服务费用在供应商的要约或本协议的附件中进行了概述。

7.技术联系人

7.1供应商服务台:
Beamex Oy Ab /支架
Ristisuonraitti 10
68600年Pietarsaari
芬兰
电话:+358105505301
传真:+358 10 550 5404
电邮:support@beamex.com

7.2客户的技术联系细节在供应商的报价或本协议的附件中有概述。

8.客户的一般义务

8.1客户负责将设备退回并交付给供应商进行服务。除非客户亲自交付设备,否则客户应:(i)将设备小心包装在合适的装运纸箱中;以及(ii)将设备运送至指定的Beamex服务中心。
如果客户遵守供应商的运输指示,则供应商应支付与设备退回和交付给供应商进行服务有关的运输费用。

9.数据保护

9.1客户承认,对于客户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的设备可能提供的信息、软件或其他材料的安全、保护或安全归还,供应商概不负责。用户理解其有责任对这些材料、信息和数据进行删除、备份或采取预防措施。

10.定价、付款条件和费用

10.1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订约供应商应每隔12个月提前向客户开具服务发票。

10.2如果订约供应商应客户要求在其正常办公时间之外提供服务,订约供应商有权根据订约供应商的有效价格表开具额外价格和费用发票。

10.3产品价格应为不含任何税费(如增值新利18赌博税)、海关、公共费用、安装或运费的净价,这些费用应由客户支付(如有)。增值税应根据不时生效的法规添加到价格中。如果当局确定的增值税或其他公共收费的金额或其征收基础发生变化,则相应地修改价格。

10.4当执行服务需要差旅且经客户批准时,供应商有权收取约定差旅时间小时费用的百分之五十(50%)。经客户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有权根据实际费用向差旅和住宿费用以及每日津贴开具发票。

10.5如果客户延迟付款超过三十(30)天到期日期的发票,并提供书面通知客户,供应商,供应商有权停止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性能没有任何责任,直到客户提交所有逾期支付供应商。此外,如果客户的付款在上述期限内被延迟,供应商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但条件是:(a)供应商已书面通知客户;以及(b)客户未提供被供应商接受的银行保函或同等担保。本条款规定的救济不影响订约供应商因延迟付款而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权利。

10.6如果供应商履行的服务不包括在为服务支付的经常性服务费用中,供应商应按照双方事先书面商定的价格开具该等额外服务的发票。如果双方未能就该等服务商定某一价格,则应适用于服务订单之日生效的供应商价格表。

10.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条件为发票交付之日起三十(30)天。延迟付款的利率为每年8%。

11赔偿责任限制

11.1在任何性质的损失、损害或费用索赔(无论是合同、侵权(包括过失)、保证或其他)中,供应商对客户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客户根据本协议支付给供应商的平均年服务费。

12.术语

12.1根据Beamex订单确认书中的规定,护理计划协议应在12个月或36个月内保持有效。如果订单确认书中没有规定,则期限为36个月。

13一般规定

13.1只有在协议生效之日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设备才能被纳入协议范围。如果该等设备已列入协议,但在生效日期仍未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或供应商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设备在生效日期仍未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供应商有权在任何时候(即使在生效日期和收到设备进行服务后),通过通知客户,取消协议或将该等设备从协议范围内移除,而无需对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14.其他事项和优先顺序

14.1以下一般条款和条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不同适用术语之间存在冲突,应适用下列等级:
a) Beamex护理计划附加条款
b) Beamex服务销售和提供附加条款(可在www.asiaentertainmentexpo.com/gen-terms查阅)
c) Beamex一般销售条款(可在www.Beamex.com/gen Terms上获得)

最后更新: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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